03公民的社會參與
06社會福利中的國家責任
01社會福利與基本生活保障關係為何
每個人都希望能被公平的對待,擁有平等且有尊嚴的生存權利。但在現實生活中,人們可能因為疾病、失業、天災、意外等因素,無法取得維持基本生存條件的資源。當個人的基本生活陷入困境時,可能讓生活的尊嚴受損,甚至妨礙個人追求人生理想的選擇自由。因此,為了維護人性尊嚴必須落實基本生活的保障。
「人生而平等」,但現實生活中存在著貧苦、身心障礙、無依老人等弱勢群體,對此,政府提供資源並制定法律保障基本生活,使其享有與一般民眾同樣平等的生活,這就是公平正義的內涵,也是社會福利所追求的目標。
社會福利是指政府整合國家與民間的資源,推動滿足全體人民生活基本需求的相關措施。除了給予弱勢群體特別的待遇與保障,也強調逐步提升社會整體的生活福祉,讓每個人都能擁有幸福美好的生活(3-6-1、3-6-2)。
社會福利思想被落實為國家政策及法律規範,始於西方國家,其發展階段大致如下:
民間組織救濟貧困
社會福利起源於中世紀,民間以互助形式救濟貧困,初期是由宗教組織施捨與救濟生活困頓的民眾。但民間資源難以保證持續,資源分配不一定符合需求,或因資源有限而無法兼顧所有需要協助的人。
政府保障弱勢權益
工業革命後,雇主壓榨勞工、失業和貧窮等問題日益嚴重,不僅讓許多民眾遭受生存的威脅,也影響社會發展。因此,政府開始制訂社會福利政策,落實相關措施以保障弱勢群體的權益,協助其維持基本生活。
政府增進全民福祉
進入二十世紀,民眾對社會福利的期許已從保障弱勢群體,提升為增進社會所有成員的生活福祉,政府為此須承擔更多責任,制訂滿足人民就業、醫療、教育,以及住宅等方面需求的政策,並提前預防人民的生活發生困難。
政府整合社會資源
近年來,社會福利強調以維護人性尊嚴和實現社會和諧為中心,由政府規畫一套綜合且具備發展性的社會福利政策,整合所有機構、團體與個人的力量,以社會整體資源保障全民應有的生活權益,建構平等繁榮的社會。隨著時代變遷,人們希望獲得更全面完善的保障,因此社會福利的範圍也隨之擴大,但是社會福利的經費從哪裡來?你願意負擔更高額的稅或保險費,讓社會福利變得更好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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