遇事生風
漢朝時候,涿郡(今河北省涿縣)有個姓趙名廣漢的人,初時在郡內做個小官,因為辦事認真而廉潔,後來一直升到京兆尹(專管京城的行政長官)。那時,恰逢漢昭帝去世,京郊新豐縣的京兆官杜建負責管理昭帝的陵園。這個杜建交遊廣闊,他和他的朋友一起利用職權做著非法的勾當。
這是被趙廣漢知道了,變暗示杜建改變作風,但杜建卻置若罔聞〈成語,玉雖曾聽見,但也不加理睬〉,趙廣漢便將他拘捕,京城裡的達官貴人都來求情,趙廣漢一向厭惡這般貴人們平時為非作歹,包庇壞人,便即刻將杜建殺了,於是京城裡的達官貴人都對趙廣漢望而生畏。
漢宣帝時,趙廣漢因不畏權勢,一心為國,很得宣帝重用。他愛用新進的世吏(父兄作官者)子孫,這些年輕人最愛逞―時的銳氣,逢著一點事兒就將它迅速擴大,完全沒有轉寰的餘地〈漢書原文:「見事風生,無所回避。」〉,到了最後,連趙廣漢都被他們害死了。
這句成語,源出於漢書趙廣漢傳。遇,逢也;生風,即風生,喻迅速而不可擋。「遇事生風」形容好事的人,遇到一些小小事端就興風作浪,很快的把事情擴大,籍以從中撥弄。
這是一句有負面意思的成語,雖然原出處不過是形容那些年輕人逞一時的銳氣,但後來被用來作成語應用時,已是專作那些小人好搬弄是非、興風作浪的形容詞。
遇事生風
注音
ㄩˋ ㄕˋ ㄕㄥ ㄈㄥ
釋義
語本漢書˙卷七十六˙趙廣漢傳:所居好用世吏子孫新進年少者,專厲彊壯氣,見事風生,無所回避。指搬弄是非,興風作浪。野叟曝言˙第六回:你們這班光棍,專一遇事生風,恐嚇索詐,本該送到府縣去重處,因詐尚未成,姑不深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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