失魂落魄
「失魂」一詞,最早出現於漢代 桓寬的鹽鐵論.誅秦一書,文中提到:「漢軍打了勝仗,攻破匈奴;但匈奴的首領單于,像失了魂魄一般,倉皇逃跑,才免於一死。」
「失魂落魄」則是出現在明朝末年凌濛初所著的初刻拍案驚奇.卷二五裡。初刻拍案驚奇是受明代文學家馮夢龍的小說影響下,寫成的短篇小說集,與後來的二刻拍案驚奇合稱「二拍」,內容多是描寫明代社會的庶民文化、婚姻自主、因果報應等思想。原文提到:「做姐妹的,飛絮飄花,原無定主;做子弟的,失魂落魄,不惜餘生。」意思是,作娼妓的,情感就像風中的飛絮,沒有一定的對象;尋花問柳的人,每天沉迷於女色,精神恍惚,完全不顧自己的人生。
因此,「失魂落魄」又指□□□□,形容人極度驚慌或精神恍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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