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250104人民的權利與義務

01權力人人享

 

  現代國家大多將人民重要的權利與義務明文規定於憲法中,我們應該了解憲法所保障的權益,也應該善盡憲法所規定的義務,才能成為民主國家的好公民。

政府推動各項公共建設,提升人民的生活品質。

 

人民的基本權利

  現代國家制定憲法和法律,目的在保障人民的基本權利、要求人民履行應盡的義務,以及規定政府的組織與權責範圍。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法律是依據憲法而制定,任何法律都不能與憲法牴(ㄉ一ˇ)觸。

  中華民國憲法保障的人民基本權利,包括平等權、自由權、受益權和參政權。

 

我國的憲法是在民國36年12月25日施行,所以每年的12月25日訂為行憲紀念日。

憲法具有穩定國家政治、保障人民權利的功能,憲法內容也會因應社會的發展或變遷而修訂調整。

 

平等權

  平等權強調法律之前,人人平等。不同性別、種族或宗教信仰的人,在教育、政治、法律、社會等方面,都具有同等的權利和地位。

 

不論生理功能是否受到限制,每一個人在教育上都享有平等的權利。

從事相同工作的人即使性別不同,都應享有相同的工作待遇與報酬。

中華民國國民不分性別、種族和宗教信仰,只要年齡與資格符合,都可藉由投票參與政治活動。

 

自由權

  自由權強調人民享有不受非法干涉的自由。每一個人的身體自由,都受到完整的保護,不受非法逮捕或拘禁;人民可以自由組織各種團體、信仰各種宗教、發表各種言論,並且可以自由跟親朋好友通信,也可以自由選擇居住的地方。

 

佳玉是基督徒,在用餐前會默默的禱告。世偉卻嘲笑佳玉的行為很奇怪。世偉的態度正確嗎?

 

人民享有祕密通訊自由可以透過書信、電話等方式傳達自己的意思。

人民有集會自由,但要以合法、理性,且不影響他人權益的方式來表達訴求。

 

  但是,憲法規定的自由權,並非毫無限制的權利。真正的自由,是以不侵犯他人自由、不違背社會公益為原則。例如︰有人在家中唱歌,影響到鄰居安寧時,警察可以依法制止,以保障鄰居不受他人干擾的自由。

 

受益權

  受益權強調國家保障人民享有教育、生存、工作、財產等方面的權利例如:政府應該廣設各級學校,滿足人民受教育的需求;增加就業機會,滿足人民經濟上的需求;推動各項公共建設,以改善人民的生活品質。

  如果這些權益受到侵害時,人民為了保障自己的權益,可以向政府表達意見;當遇到糾紛無法解決時,人民也可以向法院提告,尋求解決。

 

部分山區道路興建不夠完善,常因土石崩塌而中斷,影響居民的生活。

居民向政府表達意見希望政府能給他們一條安全回家的路。

 

參政權

  參政權強調人民享有選舉、罷免參加公務人員考試、擔任公職等參與國家政治事務的權利。例如:有意願擔任民意代表的人,只要年齡及資格符合規定,都可以登記參加競選。

  憲法保障的基本權利,我們不但要珍惜,而且也要尊重別人享有這些權利,才能使社會更和諧、更有秩序。

 

人民投票與參加競選的年齡限制示意圖,年滿二十歲開始有選舉權,滿二十三歲開始有被選舉權。

依據公民投票法,年滿十八歲者,有公民投票權。

人民只要年齡及資格符合,都有投票與參加競選的權利。

 

是非第一關 (25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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選擇第一關 (25題)

選擇第二關 (28題)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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